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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八十七章 远行前的准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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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。

    眼看时间差不多了,徐福贵放下报纸,进屋拿出帆布雨衣披在身上,再戴上草帽,走进蒙蒙细雨当中。

    他很喜欢下雨天,但只喜欢待在屋里的下雨天,一旦要在雨天出门,他的心情就会格外的糟糕。

    不过一想到是去接家珍和凤霞,他的心情又立马好了起来。

    「唏律律……」

    黑马似乎也习惯每天的接送任务,掐着时间从马棚里站起来,甩了甩马尾,冲他打了个响鼻。

    马棚里目前被黑马霸占,另外两匹棕黄色的马被村里人借去驮货物,干的全是重活。

    所以相对来说,还是黑马的日子轻松自在,每天只需要跑两个来回就行了,平时该睡睡该吃吃。

    或许是外面下雨的原因,黑马也不太想动弹,当徐福贵去牵缰绳的时候,它微微抗拒的摆了摆头,又打了一个响鼻。

    徐福贵笑了笑,见周围无人,翻手从空间里拿出两根胡萝卜放在马嘴边,摸着马头,耐心道:「当牛做马,吃住有人伺候,干活自然也不能马虎,走吧,走吧。」

    黑马像是听懂了一样,吃完两根胡萝卜,主动从马棚里走了出来。

    徐福贵瞥了一眼马蹄,有些旧了,打算等会儿去给它修修蹄子。

    「驾!」

    翻身上马,他轻轻抖动缰绳,黑马立刻小跑起来,将乡间小道上的泥泞溅到路边的野草上。

    周围的山林往后移动,在接下来这段时间里,怕是很长时间不能骑马了。

    经过无名河道,看到一群人戴着草帽,蹲在一片荒地前,估计是来顺和陈运生他们。

    徐福贵打了个招呼,速度不停,径直朝县城赶去。

    来到县城,时间尚早,他先将黑马的四个铁蹄给修了。

    还好,四个蹄子没有进虫,没有流血流脓,只是磨损有些大,把铁蹄换了就成。

    来到小学门口,凤霞和以往一样,飞奔过来,很大声的喊了一声爹。

    她的同班同学也认识他,纷纷喊着徐叔叔,眼里还有些期待。

    徐福贵笑着将凤霞抱起来,对周伟的孩子说道:「哎呀,今天徐叔叔身上可没有揣糖。」

    「没事的徐叔叔,我们不爱吃糖。」

    这些娃娃都很懂事,立马红着脸说道。

    重新骑着马,马蹄落在石板路上,发出清脆的响声。

    「家珍,你是不高兴了?」路上,徐福贵问道。

    以往家珍看见他都是笑盈盈的,今天却一反常态,神情明显有些低落。

    家珍摇头,声音很小,「我就是想着你明天就要走了。」

    「哈哈,走了又不是不回来了,你担心个啥嘛。」

    家珍抬头看了他一眼,「你倒是个没心没肺的。」

    「爹,我给同学说了你要坐火车去省城,他们都说你好厉害。」凤霞一脸骄傲,随后低下头,「爹,你走了啥时候回来?」

    徐福贵不确定,「过年应该能回来,爹会给你写信的,凤霞要乖乖听娘的话,爹给你买漂亮的小裙子回来。」

    凤霞高兴点头,小孩子很少多愁善感,他们的心情都放在了脸上。

    骑着马,冷风呼呼的打在脸上,又从脖子里钻进去,徐福贵抱紧凤霞,「家珍,就是以后没法送你和凤霞去学校了。」

    家珍摇头,「这有啥,跟着村里的孩子一起走路就行了。」

    回到家,刘翠萍第一时间将酥肉拿出来,凤霞以前是当了四五年的徐家小姐,自然是吃过酥肉的,当即摇头晃脑吃了起来。

    似乎是为了给他送行,晚上的饭菜相当丰盛。

香喷喷的白米饭,热气腾腾的蛋花汤,色泽金黄的酥肉,油香扑鼻的白菜炒腊肉,以及家珍和凤霞最喜欢的咸鸭蛋。

    「来顺,当支书感觉咋样?」饭桌上,徐福贵随口问道。

    来顺嘿嘿笑了一声,「感觉和以前差不多嘛,不过我还是更喜欢他们叫我来顺,叫支书怪别扭的。」

    「以后就习惯了,爹,你要是嫌夜校教书太累,你就在家歇着,我另外想其他办法。」

    徐父轻哼一声,「累是累了点儿,但是为人师表,为了徐家村的百姓,我累一点的又何妨,你爹我不是不明道理的人。」

    徐福贵嘀咕道:「得了吧,我还不知道你,不就是想听别人叫你先生吗?」

    「福贵,你咋和爹说话的?爹本来就是为了大伙儿好,不然就那七块五的补贴,谁愿意干?」

    徐父当夜校老师也是有补贴的,一个月七块五毛,由村里的财政支付。

    徐母乐的笑出声,「还是儿子了解老子,还为人师表,你不给福贵丢人现眼就烧香拜佛了,你肚子里有多少墨水,我还能不知道?」

    徐父又哼了一声,「我和你们娘俩二没法说,还是家珍明事理。」

    吃完晚饭,外面的毛毛雨也停了,徐福贵站在院子里抽了根烟,回到屋里,没看见家珍的身影。

    走到睡觉屋前,家长果然在里面,两个柳条箱被打开,家珍正在清点行李,一旁的的桌子上还放着一个用红布包裹的东西。

    掀开红布一看,盖着的是收音机。

    「家珍,你不会是想把收音机都给我装进去吧?」徐福贵无语道。

    「哎呀,我们都不听的,听也听不懂,还不如让你带走。」家珍吐了吐舌头。

    徐福贵连忙阻止,「还是算了吧,万一在外面被人偷了,那不得心疼死。」

    家珍一想,还真是这个道理,便不再坚持。

    但她又将藏钱的木盒拿出来,打开后,拿出一沓人民币,徐福贵握着她的手,「家里不用钱啦?」

    家珍睁大杏仁眼,「出门在外,多揣点儿钱总是好的。」

    徐福贵蜻蜓点水般亲了一下她的唇瓣,「你忘了,我有好多金条的。」

    说完,他拿出两根金条,「你找个地方藏好,我不在家里,万一有啥事儿要用钱了,你就让来顺去黑市,把金条换成钱。」

    家珍想了一下,接过金条,仔细打量了一下,惊讶道:「上面怎么有牙印?」

    「嘿嘿,我咬的。」

    家珍将金条仔细藏好,然后继续给他收拾行李,薄衣服,厚衣服,床单棉被毛巾,徐福贵说够了够了,很多东西他空间里都有……

    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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